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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1号学员宿舍楼部分卫生间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2025年02月24日 13点30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a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1号学员宿舍楼部分卫生间原有地面、墙面、天棚以及部分风井隔墙拆除,重新封堵混凝土楼板,施工防水,铺贴墙地面砖,恢复天棚,定制镜柜、卫浴柜、淋浴间隔断等;卫生间洁具拆除及更换,增加屋顶通风机及风帽,部分管线更换;电气线路拆除、管线的重新敷设及灯具、插座、电话终端的安装等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。
(2)截至磋商日,经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()查询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(3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(1)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;(2)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(3)无重大安全事故,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;(4)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,无在建项目,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记录;(5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。
注: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,磋商文件费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,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材料及费用不予认可。
(1)根据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及财政部于2022年5月30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2〕19号)规定,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。
(2)根据财政部、司法部发布的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4〕68号)规定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,监狱企业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。
(3)根据财政部、民政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141号)规定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,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,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、微型企业的,不重复享受政策。
注:中小微企业须供应商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;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,否则不予认定。残疾人企业提供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。